为全力抓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乡镇、村(社区)、单位及县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各工作组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自2月7日起,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周一督办”。
二、督查范围
各机关事业单位、13个乡镇、村(社区)、车站、敬老院、医院、学校、企业等重点场所,以及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各工作组。
三、督查内容
(一)重点人员摸排管控情况。是否明确专人摸排、汇总上报信息;摸排台账登记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居住地址、同行人、出行方式等信息是否详实;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对国外、境外、中高风险地区入安返安人员的健康服务管理流程是否清楚,隔离管理、健康状况监测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每日摸排、上报是否流于形式,是否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摸排,信息上报是否及时,是否存在瞒报、漏报、谎报等问题。
(二)重点场所和单位防控情况。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夜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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