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好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保障全县农业普查各项工作有序和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大姚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由国务院组织实施的一次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县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县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行业范围和普查内容
(一)普查对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县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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