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权利义务
(一)一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地点的,需提前3日告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二)甲方在拍摄期间应当服从乙方安排,配合乙方完成各项服务,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应当自行保管或交由乙方保管。
(三)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选样、取件,未按照约定时间选样、取件超过6个月的,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不负保管责任。
(四)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如实、全面告知除套系内容外其他可能收费的产品、服务的内容及收费标准。服务中发生套系外收费项目的,双方应当按照签订合同时甲方认可的收费标准即时清结相应费用。
(五)乙方收到钱款后应当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据,注明收费项目及金额,并在甲方支付全部费用后开具正式发票。
(六)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拍摄、选样、取件及其他服务,对照片修整及艺术处理应当征得甲方书面确认。
(七)对于套系约定数量以外的样片及底片等图像文件资料,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价格转让给甲方,如甲方不需要,乙方应当在甲方取件时当面销毁。
(八)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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