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指采购合同和订单等中所列产品。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产品的牌号或商标详见采购单或订单。
第三条 订货: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的采购单或订货单,应当加盖乙方的合同专用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签字。采购单或订货单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送达。
第四条 订单确认:
甲方应当在收到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对采购订单进行确认。
第五条 商品质量要求:
甲方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由甲乙双方在《订货单》中明确指明。未指明质量标准的,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合格书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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