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租赁经营甲方地块外墙两个户外广告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坐落地点:天元区株洲芦淞大桥西端(见附件图)
2、广告位尺寸:
3、广告牌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广告灯
二、广告位租用期限及费用:
1、广告位租用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赁费为每月每平方米30元,计 元整。上述费用包括甲方对该广告的城管报批、年度资源费、维护、维修等。
2、广告位电费:电费标准:每度 元,每季度底根据电表缴纳甲方。
三、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20%作为定金,合同签订后现有广告牌竣工7日内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50%,合同签订5个月内支付全部租赁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拆除乙方画面。
四、首次喷绘画面及安装由甲方负责。此后由乙方负责喷绘画面及安装,乙方负责其画面及安装如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
五、甲乙双方必须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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