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初级中学校
乙 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工作责任,杜绝工作纠纷,更好地履行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承包经营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经学校校务会多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投标方式:
明标
二、中标金额:
三、付款期限:
中标后三日内交清全部承包款和保证金,再签定合同,否则逾期作自动放弃承包权处理,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投标保证金。
四、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壹年,自_年下期开学至_年上期期末结束止。承包期内,不得转包他人,如果乙方自行停止经营,甲方不退还乙方承包款。
五、经营范围:
乙方可以在校园内经营文化用品、烟、酒、饮料、水果、糕点等成品副食,不能经营生煮熟食品和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禁营物品,不能经营租书或电子游戏,不能搞有奖销售等。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承包后交甲方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格履行合同,严格服从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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