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向宏国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张青山副县长、杨志慧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消防大队、安监局、公安局、法制办、商务局、广电局、城管局、市管服务中心、工商局、电力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姚绍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整改情况的落实。
消防大队:负责现场指导各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制定安全逃生路线图,协助广电局制作消防公益广告、发放消防整改通知。
安监局:负责依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对整治活动予以指导。
公安局:依法制止和打击阻挠整治的违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对整治工作依法行政上把关。
商务局:负责组织发放宣传单。
广电局:负责消防活动的宣传报道,制作消防专题片。
城管局:负责拆除违章搭建的摊点、棚子及后续管理工作、宣传单。
市管服务中心:负责拆除违章....
🔗更多内容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