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时期全区〉的通知》(桂办发〔2025〕5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定点扶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25年起,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使全市列入“”时期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的119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100%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有条件的20户以上的自然村、50%以上的10户以上20户以下自然村通村屯道路;全面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所有贫困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电;已通电的村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培育形成1-2项特色优势产业并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贫困家庭子女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全免学杂费,贫困村公共卫生、文化、计生服务体系健全发展,每个贫困村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计生服务室;贫困村农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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