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上海______置地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关于上海______大厦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为了保证工程在合理期限内正常使用,维护建筑工程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乙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
一、保修范围及内容
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下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或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本工程的质量缺陷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或房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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