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所规定的广告服务一事,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1.
1.1 服务内容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 内(以下简称“指定地域”)的日常终端广告服务提供商之一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条款之规定,为甲方指定的品牌提供广告服务(该等广告服务的具体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和时间的要求见附件一之规定)。
1.2乙方将特别指定一组服务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团队”)来负责提供其在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相应服务,并与甲方就指定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和协调。乙方应保证该服务团队的所有成员均为广告行业内的高素质专业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素养完成本协议项下的具体服务,所操作规范参照我国国家相关标准条款程序要求执行,乙方对执行的项目的安全及人身及财产负全责。
1.3 乙方应保证该服务团队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的稳定性,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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