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深圳市小懒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内贸部关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规范的原则,就乙方加盟甲方的“小懒家”家居用品连锁专卖及代理的具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缔结如下合同约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代理商赞成甲方公司主导的连锁加盟思想,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代理,
甲方公司亦承认其加盟及代理。
第二条 甲方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LAZY+小懒家”登记商标。
第三条 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地区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办事处”;如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
第二章 加盟
第四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小懒家” 懒人用品连锁店 地区代理商,负责 省 市及其所辖区县(以行政区域划分)加盟商的供货及经营管理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代理权从 2025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更多内容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