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监督方:
甲方经过公开租赁方式将其所属或经营管理的房屋(或资产)(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xx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监督方xx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租赁物位于 路 号。
2、租赁物使用面积共 平方米,共 间。
3、该租赁物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清单,该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作为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租赁物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物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作 场所,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租赁物,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 租金、押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赁物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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