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
反担保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及甲方与银行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拥有或个人拥有、现拥有及未来拥有的全部财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担保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担保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的相关规定,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且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全额支付:丙方未还清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支付的、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审计评估费等。).
第2条:反担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独立担保人。
2.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是独立完整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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