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有关规定,就完成资中古城重龙大道建设工程花岗路沿石供货,签订如下供货合同:
一、石材规格、数量、及单价(含税金)
1、路沿石采用芝麻黑花岗石,顶面有一边倒角2cm,数量暂定5500m,数量按现场实际收方数量为准。
2、以上石材单价包含其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损耗、利润及税金,
3、乙方在装卸车、施工和运输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产品质量:
乙方要确保石材颜色一致表面平整光滑、角线均匀一致无缺省,尺寸正负误差不得超过3mm。产品优等、均按照甲方指定的样砖执行,如因本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付20%的货款。如不是因本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无权拒付货款。
三、供货时间:2025年 3月日至2025年 3 月日,乙方按照甲方书面或短信订货单生产。
四、交货地点:乙方运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五、运输及卸货费用承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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