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陈真荣
承租方(乙方):重庆展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范围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8号1幢1单元21-3 。
2、出租房屋面积共 59.5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租期为 36 月。
2、该租赁房屋用于 办公 。
第三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具体租金标准为:每月 3500 元(大写 叁仟伍佰元整 )。
2、租赁押金为 5000 元(大写 伍仟元整 ),押金在支付首次租金时一并支付。
2、租金按每 季度 支付,即乙方必须提前5天前付清下一个 季度 的租金。本合同生效后,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乙方交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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