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国内指定联系地址:
国内指定联系电话:
其他通讯方式: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劳务中介服务等事项达成如下约定: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介绍出国劳务的居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介绍或推荐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公司。
2、乙方委托甲方向第三方(指从事出国劳务服务的公司)转交相关资料或代办有关手续。
3、甲方依据乙方的特长提供居间服务,乙方的特长为: 食品包装工。
4、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为: 荷兰 。
5、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工作工资为:税后工资2600欧元/月,根据工作表现,老板会有涨薪;
6、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工作的福利待遇为: 雇主方提供食宿,并履行代缴税义务,提供个人医疗保险;10小时/天左右,一周工作6天,加班另算,每年14天带薪年假,往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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