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质监局(分局),有关企业:
近期,省政府将出台《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明确在省政府层面设立xx省质量奖,内含xx省质量奖(5家左右)、xx省质量奖提名奖(5家左右)、xx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家左右)三个奖项,并对其中的xx省质量奖获奖组织给予100万奖励。为此,原由xx省质监局为主组织审定的省质量奖与即将实施的省政府层面的xx省质量奖进行整合。
为适应省质量奖工作的变化与调整,做好我市今年xx省质量奖的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xx省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质监质函[2025]28号)(附件1)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满足原《xx省质量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要求的各类组织均可申报xx省质量奖,包括已获原xx省质量奖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
仍按《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xx省质量奖的通知》(苏质审委发[2025]2号)(附件2)要求进行,没有变化。
三、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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