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转让方:(甲方):
设备接收方:(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有一台八成新挖机,现转让给乙方,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850000元(大写: 捌拾伍万元整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现金人民币¥贰拾万元。乙于2025年8月3日将挖机提走,并支付剩余资金。如在订金预付时间范围内甲方把货物处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卖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订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的作为损失。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5、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6、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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