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的提出
1、教师的幸福感对教育的重要意义
教育是心灵的事业,教师应当是一个幸福的职业。我国古代哲学家孟子就曾讲过“君子有三乐”,其中“得天下英才而教之”即是一“乐”。教师的劳动可以成就各类人才,能满足人们为社会尽责任、尽义务的需要;可以收获真挚的感情,能满足人们感情和谐、融洽的需要;还可以收获科研成果,能满足人们研究、创造的需要。
所谓幸福是指个体认识到自身需要得到满足、理想得到实现时产生的一种情绪状态。幸福感由对生活的满意、积极情感的体验和低水平的消极情绪的构成,是衡量个体生活质量的重要的综合性心理指标。
教师的幸福感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基于对幸福的正确认识,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实现自身和谐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自我满足、自我愉悦的主体生存状态。
教育的人文价值目标是幸福教育。教育学认为,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促进个体获得幸福体验,提升幸福意识,发展幸福能力。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要使孩子能成为有教养的人,第一要有快乐、幸福及对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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