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范围
甲方将位于 市 镇 管理区 科技园的商铺 共 间,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经营范围
1、乙方承诺只将本合同所指商铺用于经营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能超出商铺上述范围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在门口的道路上摆卖或设置任何物品,一经发现又不按甲方要求限期改正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2、乙方如需改变承租商铺的经营范围或用途,必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改变经营范围或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方式、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本商铺租金标准:人民币 元/平方米,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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