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收 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 业务并按缴款人的委托进行代收代缴款项的交割,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 业务的基础上与乙方全面开展业务合作,包括结算业务和公司业务等。
二、对于双方商洽的代收 业务事宜,由甲方通知各缴款人到乙方营业地签订《委托代缴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书面委托乙方从缴款人的个人结算账户代缴 款项的事宜。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且经缴款人书面委托后,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代收代缴服务。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开立单位结算账户(账号: ;户名: ;开户银行: ) ,作为代收 款项归集的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清单或凭证。
2.每月_日前,甲方根据代扣笔数,按 元/笔向乙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手续费。如甲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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