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就用车(后八轮拉土车)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特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 用车价格:乙方拉土车以车辆次为单位计量,每车1公里之内元,以起步价为基础按矿坑深度进行调价,矿坑深度挖掘为20米开始加价,每下10米运费加价元。
二、 用车期限:
三、 结算与付款:甲方以乙方实际运土车次为依据开出二联票并以此每月进行结算。
四、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燃油,油费乙方自负,油费高于加油站实际价格0.1元。
2、负责乙方司机食宿。
3、甲方在施工阶段确保乙方车辆不停工,若在施工阶段因甲方原因因起车辆停工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甲方必须承担乙方车辆及司机工资的`误工费,每车每天按元计算。
五、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每台车必须配备两名熟练操作司机,以利与进行正常工作。
2、乙方进工地必须按甲方要求搞好施工,不得违反甲方管理要求和制度,否则应承担相关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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