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平湖国际箱包城一期B标段工程项目基础及主体、装饰工程,需要砂石料,现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机砂、碎石、塘渣材料的数量、供货时间段
机砂 数量合计大约为15000吨、碎石数量合计大约为 11000吨;塘渣数量合计大约为4500吨;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货量为准;供货时间段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0日。
第二条 机砂、碎石材料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建筑用机砂、碎石,以GB14684-2025《建筑用砂》、GB14685-2025《建筑用卵、碎石》标准以及根据用砂种类相关的原材料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生产)供应,保证满足本工程各种类型建筑用砂(碎石)的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针片状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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