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元(大写:元)。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 %收取 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的 %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优惠引资奖励税收控制在 %以内)。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 %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 %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利民先生监控(银行账户....
🔗更多内容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