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汽车用品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汽车用品,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邮件订购、传真订购等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具体品类(种),需提供报价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所有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中的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批发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2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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