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 道路工程以下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分包明细
(一)水稳路面
第1条:水稳设备名称、数量、价值及使用地点。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见附表
价值:¥4000000.00(大写:肆佰万元整。)
数量:1套
第2条、承包方式:
(1)乙方按照设计以包人工及机械设各的形式承包;具体施工 部位统一由甲方安排;
(2)承包方式:水稳路面工程所需水稳拌合设备及摊铺设备,机械操作手及前后场操作人员及摊铺人员和前场普工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原材料供给,成品料运输,施工现场道路封闭、交通指挥设施及所需工程保障人员和后场普工由甲方负责。
(3)甲方及时提供合格铺设水稳层所用的原材料(水泥,碎石, 砂石等)及符合国家标准的油料。若因原材料,油料不合格对机器造成的损失及延误工期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4)施工期间原材料的用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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