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经办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我局本着“问题导向”和准确及时规范办理社保业务的原则,特制订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是我局既有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的细化补充,同时也是对照省人社厅、市社保局印发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评估检查指标体系,在自查以及市社保局检查和市县人社行政部门开展现场基金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制定的整改方案。本方案针对经办工作中的一些制度性规定,在原有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中未述及的,即为特别规定,全局职工必须遵守。原有经办管理规定与本方案特别规定有冲突的,以本文为准。
一、明确经办风险防控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县社会保险局经办风险防控领导组,局长任组长,分管稽核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稽核信息股,稽核信息股副股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经办风险防控领导组不定期听取稽核信息股的工作汇报,研究议定有关经办风险防控事项,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全局执行。稽核信息股每年至少要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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