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3月15日,区安监局在隐患排查中,发现16家生产经营单位存在155项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对这些隐患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当场向在场人员进行了说服宣传。在签发限期整改指令的同时,向企业负责人送达了书面“安全发展友情提醒”和“阳光安监跟踪监督卡”,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督改安全隐患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予以通报。
1. 江苏博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存在防毒面具底盖未封,无定期称重记录等11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2. 江苏江分电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器材通道堵塞,消防器材过期未检,一只灭火器失效等9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3. 泰州中裕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存在织造车间安全通道堵塞等12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4. 泰州市大金密封材料厂存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等12项安全隐患。(大伦镇)
5. 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大丰井区存在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全等4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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