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各自的网络资源,满足市场需求,提升用户规模,促进甲方校讯通(关爱一线通)业务,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校讯通业务代理商的资质认定
1、乙方应具有工商管理局批准的营业执照。
2、乙方在辽宁阜新及锦州市应具有相对稳定的营销和售后服务团队。
第二条校讯通业务代理商的代理范围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利用自身原有渠道和资源,为甲方开拓发展校讯通业务。乙方负责校讯通市场推广工作,配合甲方与学校签署校讯通业务合作协议,并完成包含但不仅限于校讯通用户手机号码收集及业务开通,校讯通学生卡发放,用户使用培训,客服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酬金标准及结算方式
1、代办费支付以学校为单位,分别计算、累计。
2、开通业务有效用户数在学校约定基数以下的,按当月移动用户营业收费的25%结算,达到及超过约定基数的按60%进行结算。
3、开通用户中,当月没有信息流量的用户(沉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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