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房屋座落三和乡金山花园26栋401室(26#-1-7)、间数 三室一厅 面积119.72平方米结构 独立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一 年零 零 月,出租方从 2025年 9 月 1 日起将出 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2025 年 9 月 1 日回收。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1750 元,租期租金总额 21000 元。承租方将租金 以 现金方式,于 2025-9-1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 (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合同对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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