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水利局:
你局南水〔2025〕农电65号文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你局初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杨墩水电站
原则同意其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
二、红湖水电站
1、原则同意其编制的防洪度汛工作预案。
2、补充意见:应补充防汛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联系电话,并于4月10日前分别报省厅和市、县水利局(含防汛办),同时报当地有关部门。
三、黄潭甲水电站
原则同意其编制的防洪度汛与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四、洋口水电站
原则同意其编制的防洪预案。
五、各水电站应加强防汛预案的演练,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设备的检查,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密切与防汛、水文部门以及上下游电站的通讯联系....
🔗更多内容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