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购买方或债务人):
乙方(供应方或债权人):
根据《合同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护合同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品种、数量及供货日期
1.甲方自提:品种及数量以乙方发货单为准,甲方对品种和数量有异议时,应于发货单开出之日起7天内书面提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发货单之品种、数量和价格等。
2.乙方送货:品种及数量以乙方发货单为准,饲料出厂后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品种和数量有异议时,应于收货之日起7天内书面提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发货单之品种、数量和价格等。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其所销售饲料产品质量、标签标识等符合国家标准。
三、结算方法
1.甲乙双方同意货款以现金、银行卡或电汇形式结算,以实际到达乙方银行账户为准。
2.先货后款:乙方授予甲方一定时间的信用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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