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本质安全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护能力,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范和公司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第三条 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安全教育培训”的原则,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必须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和专(兼)职培训师队伍,足额保障安全教育培训投入和必备的场所、设备设施,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第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职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知悉自身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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