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2025-2025)》经省政府(苏政复[2025]56号)文件批准实施以来,有效地指导了相关规划编制,引导了城区空间拓展,完善了区域基础设施,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了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要求,为维护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分析评估城市在规划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和发展的需要,我市完成了《高邮市城市总体规划(2025-2025)》评估工作,“评估报告”总体肯定了08版总体规划的科学合理性、深远引导性、宏观调控性,是一版促进了高邮市建设上台阶,提高城市整体水平的重要规划,同时也指出,目前我市社会经济已处在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期,现行城市总体规划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形势,亟待进行修编。主要表现在:
一、上位规划修编促使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优化调整
新版《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25-2025)》调整了“三圈五轴”的空间结构,取消了江苏省新宜城镇聚合轴,明确高邮划入苏北水乡湿地点状发展区域....
🔗更多内容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