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安徽建设学校教学楼周边绿化工程。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园建工程为2年;
(2)装修工程为2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绿化种植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保质养护期为1年;
(6)绿化种植工程竣工验收成合格后的缺株和成活质量不合格及养护期内的缺株应及时补充更换,费用由承包人自负;补充更换种植后的成活保质期再顺延为一年,直至全部成活质量合格。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国家、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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