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人文嘉园居住小区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 1,2,3,4,6,10,11,12,14,15项等小区内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给水设施;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水炮系统;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9.泡沫灭火系统;
10.防烟、排烟设施;
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2.消防电梯;
13.干粉灭火设施;
14.移动式灭火器材;
15.其他设施。(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 2025 年 2 月 10 日 0 时起至2025年 4 月 30 日 24 时止。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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