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产生方:(以下简称甲方)
废弃物处置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防治法》和《江苏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废弃物再生或处置一事,现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危废法》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明确相关责任。
二、 甲方责任:
1. 负责将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弃物收集、暂存在厂区内符合有关规范的临时设施中。
2. 危险废弃物应置于规范的包装和容器内,并在包装物上张贴识别标签及安全用语(规范包装要求详见附件),如有剧毒类危险废物,高腐蚀类危险物和不明物,应在标签上明确注明并告知乙方现场收运人员。
3. 承担危险废弃物未按包装要求进行包装而引起的环境安全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责任。
4. 承担危险废弃物未如实告知乙方其成分、含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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