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人登记证照上登记的正式名称)。
乙方: (法人登记证照上登记的正式名称)。
1. 合同当事人
本合同当事人为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经销甲方提供的门票的经销商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 合同目的
2.1本合同的目的是甲方提供的门票由乙方在其拥有的销售渠道上进行销售,通过双方的相互协作展开有效的营销活动,从而扩大销售并寻求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
2.2本合同的根本性质为乙方代理销售甲方门票的的委托销售合同。
2.3本合同不产生乙方对甲方的代理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销售活动。
3. 经销票务
3.1本合同的经销票务是指在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提供的并通过乙方销售的全部景点门票,包括 (列清景点名称)。
3.2乙方为取得所经销票务的委托销售权,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并放弃对该保证金主张
3.3乙方不得将经销门票向其它票务销售机构进行分销。
4. 合同期限
4.1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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