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与年月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圆整),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同意以自己的房产为甲方提供担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财产:
抵押人在此同意将其位于【填入地址】的房屋抵押予抵押权人,用以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为人民币的贷款及其他欠款。(房产面积:,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
二、担保期限: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致,即从抵押权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三、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抵押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就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乙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或者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履行;
(2)乙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3)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请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提供担保遭到拒绝,或抵押物被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采取查封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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