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广告印刷合同说明
1、本合同参考《印刷业管理条例》、《广告法》、《出版管理条例》等规章制订。
2、对合同预留的空格,合同签订后不能空缺。
3、本合同用于服务宣传品和单位内部资料的印制。合同签订地必须明确为我公司所在地。
4、对初次建立印刷品业务联系的,应让对方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承接印刷企业不得销售、擅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受委托印制的出版物,不得盗印出版物。
6、承接印刷企业不得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制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7、印刷企业应当将印制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版、纸型、底片、原稿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单位,不得擅自留存。
8、对本合同模板内容的变更应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合同审查部门批准。
9、合同各页由经办人进行小签,或加盖骑缝章。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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