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鲁银〃名邦豪庭一期5#、6#、7#、8#、9#、10#、11#、12#、13#、14#楼
二、施工地点: 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北侧、红花渠西侧
备注:以上单价、数量均为暂定,出卖人与买受人以进场时市场价格及实际
1、买受人购买的建筑材料的总金额(暂定)人民币(大写) 伍拾万伍仟肆佰元整,¥505400元; 买受人扣除出卖人结算总价5%作为建筑材料的质量保证金,待住宅楼质保期满后返还给出卖人,在质保期内如建筑材料有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履行保修义务,否则买受人有权扣除质保金作为罚款,质保金在保修期内不计利息。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出卖人所供的建筑材料成批量生产以前须由出卖人送样品至现场经买受人、监理、建设单位确立后由出卖人报验,合格后方可成批量生产。
2、出卖人所供的建筑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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