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通过原基改建方式已取得座落于高县水泥厂宿舍楼对面的房屋(门牌号: )所有权,甲方拥有该房屋底楼楼梯间右侧(面向房屋)门面(含楼梯下厕所在内,面积约32平方米)的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该房屋底楼楼梯间右侧(面向房屋)门面1间(含楼梯下厕所在内),面积约32平方米。
第一条:房屋成交价
双方同意该门面出售总价为¥74000元(小写),¥柒万肆仟圆整(大写)。
第二条:付款方式
乙方分两次付款,第一次首付甲方现金¥34000元(小写)¥叁万肆仟圆整 (大写)给甲方(已于2025年3月2日付给甲方),第二次于2025年6月30日前付清余款¥40000元(小写)¥肆万圆整。
第三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其合法拥有转让该门面的完全的所有权,在该门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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