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 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座落于 区 路(街、巷) 号 栋 单元 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及共同承租人居住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权威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报告书为准),建筑结构 ,户型 。房屋设施设备见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需继续租住,应在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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