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因 项目的需要,委托乙方担任融资顾问单位,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同意借款主体定为 公司。
1、乙方为甲方唯一受托融资顾问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工作。
2、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保障本融资工作的正常推进,应积极配合乙方。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融资顾问人员参与配合甲方本项目融资工作;
2、乙方负责为本项目协助设计融资方案;
3、乙方负责为本项目提供融资顾问工作及推荐融资银行。
第三条、融资时间安排
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双方需完成融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按银行融资金额为准),若甲方后续还需要融资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给予乙方合理的时间予以安排,其余条款按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费用支付
1、甲方应按本合同委托融资总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总金总额的 %作为前期费用(即本次委托融资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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