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前的工作自查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律法规
1.我室设置符合当地区城卫生规范要求。
2.按要求接受新驿中心卫生院一体化管理。
3.我室医疗机构标牌、标识符合统一规范规定。
4.我室独立设置诊断室、观察室、治疗室、理疗室、药房、医生值班室。
5.我室无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
二、基本标准
1.机构与执业:
单位全称“兖州市新驿镇高吴桥一村卫生室”,位于兖州市新驿镇高吴桥一村,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具有兖州市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PDY737088212D,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我室举办主体、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明确,产权明晰职责明确、运转规范、独立核算、依法执业、管理有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合法、有效,按时校检,并悬挂在诊断室醒目位置,乡村医生无超范围执业。
2.房屋建设与布局:
我村卫生室面积为120㎡,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严格分开,药房建设符合标准要求,药柜规格统一,整齐美观,房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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