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政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全警联动、社会参与;科学高效、资源共享。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指挥机构
(一)县公安局防洪防台风救灾指挥部
在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县公安局成立防洪防台风救灾指挥部,由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陈荣省担任总指挥,李海明政委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局领导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成员:督察室、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国保、法制、治安、刑侦、经侦、网安、巡特警反恐、交警、出入境、看守所、拘留所和各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局指挥中心,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为组成人员。
(二)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汛情、险情、灾情、社会治安情况和抢险救灾、治安保卫工作进展等信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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