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项目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1.1 建筑名称:
1.2 安装施工范围:
1.2.1消防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紧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电话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室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所含消防项目
1.2.2消防水系统(喷淋、消火栓、消防水炮、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人防平时项目和消防室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所含消防项目;
1.3开工日期: 年 月 日(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如延期,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4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配合精装修安装施工及验收日期另行确定。
二、 合同价款、付款和结算
2.1工程价款结算按《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版,工程取费类别按Ⅲ类安装工程取费。人工工日单价按:省价人工工日单价36元/工日,市价安装人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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