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 方:----------------
买 方:----------------
卖方通过转让自家庄基使用权获得单元房一套,因资金周转困难现欲出售,经中间人从中说和,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买卖有关具体事宜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标的:
该单元房位于泾阳县电力局十字东隆兴巷(人民银行西)后边一栋的第二层北户,该单元房系一梯一户;属砖混结构,权属清楚,无任何纠葛。
二、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含公摊面积);双方以现状进行买卖,双方认可现状;若单元房有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三、买卖价格:双方议定该单元房的卖价为203000.00元。
四、交付办法:双方商定分三次付清房款。
1、双方于签约之日买方用现金先付给卖方33000.00元作为定金;2025年5月1日前买方付给卖方1200.00元整,剩余的房款于2025年12月底前付清。
2、卖方收到买方第一次房款后,将该单元房及相关手续(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庄基使用证复印件及与开发商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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