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与需要的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烙守。 合同项目内容:
为便于乙方对所属汽车修理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降低修理费用,加强汽车保养,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同意甲方承担乙方所属汽车的维修工作。修车前须由乙方负责人开据修车通知单,甲方竣工后要在维修项目明细上注明修理工时费、零配件价格等科目,并向司机做详细介绍,由该车司机确认签字,经乙方负责人审核后,作为双方结算时的主要凭证。
二、付费方式:
1、乙方每季度结算一次本期(不少于伍仟元)发生的维修费用。(如款额较大,可适当提前进行结算)
2、乙方经审核确认修理费用后由甲方开据发票,乙方依据发票在15日内付款。
三、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汽车,因甲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维修质量问题的,甲方承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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