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财务部负责合同订立及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劳动、劳务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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